女高管出差遭老板性侵案进展 工伤认定后迎来再审!天津女子崔丽丽因出差期间遭遇职场性侵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在被公司开除后,她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即将再次开庭。

崔丽丽在微博上表示,4月23日下午,她的精神工伤待遇案将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次开庭将讨论她的精神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待遇、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250万元。此外,还将探讨企业在职工遭受工伤后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公司在她停工留薪期内强制开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等问题。
作为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获精神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崔丽丽认为自己不仅是在为自己争取权益,也是为了所有遭遇不公的劳动者和受害者争取法律保障和尊严。
据公开报道,2023年9月,作为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当晚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次日凌晨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豪性侵。2024年4月,法院认定王豪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刑事判决生效后的第16天,崔丽丽所在公司以“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开除。之后,她一边接受心理治疗,一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她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这是国内首例受害人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
崔丽丽被公司开除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津南区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她的诉求。双方均不服裁决,随后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