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无人机保有量持续增加,应用场景不断扩展。然而,部分人员在铁路沿线操控无人机进行拍摄或农林作业时,由于安全意识不足或操作不当,导致无人机侵入高铁线路区域或违法飞越铁路线路上空,严重影响了铁路运输秩序和高铁运行安全。为此,公安部公布了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无人机进入铁路线路及两侧规定范围管制空域或飞越铁路线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无人机使用者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守法飞行,共同维护低空秩序与铁路运行安全。
吴某某在河北省沧州市境内京沪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麦田喷洒农药过程中,无人机从高架桥下穿越并上升到桥面后失控坠落至铁轨上,导致G15次列车撞击无人机停车32分钟,并造成63趟列车晚点。吴某某因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曾某某在广东省韶关市境内京广高铁沿线使用无人机为农田施肥时,无人机违法飞越铁路线路时下坠碰到接触网,造成接触网受损。公安机关依法对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朱某某在福建省宁德市境内杭深高铁沿线操作无人机喷洒农药时,因操作失误导致无人机刮蹭护栏外电线后坠入轨道,使D3291次列车停车12分钟且7趟列车受到影响。朱某某因此被行政拘留6日。
吴某某于江西省上饶市境内衢九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农田喷洒农药期间,同样因为操作不当让无人机掉入铁路内,引起G1524次列车短暂停留7分钟。吴某某被给予5天行政拘留。
徐某某在广西防城港市境内防东高铁沿线用无人机拍摄风景时,不慎触碰高架桥栏杆后坠入铁路,导致D8343次列车晚点15分钟。徐某某也因此受到了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