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香港警务处推出《香港重案解密》特刊,聚焦近年七宗重大案件,走访当时负责案件的刑侦人员,通过他们现身说法,辅以心理学家的专业分析,真实呈现案件调查工作鲜为人知的一面。其中包括2014年的“私影少女奸杀案”。

34岁的刘姓男子在银行任职文员7年后被裁,转职保安不久又被辞退,失业后终日无所事事。有一天,他突然想尝试私人拍摄,在网上挑选了一位身形高挑、在cosplay界略有名气的15岁中泰混血女孩。女孩第一次因事拒绝,数日后凶手再次邀约。

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一个唐楼单位,凶手哄骗女孩回家。女孩抗拒在屋内进行拍摄,不愿更换衣服。言语间,凶手无端觉得被冒犯,感觉被看不起,于是随手拿起一瓶茄汁袭击女孩头部,并肆意虐待。女孩反抗呼救,凶手顿起杀意,用三条索带勒紧女孩颈部,继续施暴,直至女孩失去知觉。
随后,凶手用旅行箱将女孩运往附近酒店。在酒店房内多次强奸已无反应的女孩。次日清晨,凶手返回酒店将尸体多重包裹装入多层垃圾袋,再放入红白蓝袋内,到垃圾站向女工借了手推车,把尸体从酒店推往垃圾站弃置。闭路电视拍下凶手用手推车运送尸体的过程。
警方接报迅速锁定目标,将凶手拘捕。时任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侦缉警员的杨文亮警长介绍,被捕时,凶手嘴唇、手指和脚部都有受伤,足见受害人曾经激烈反抗。凶手异常合作,面不改色地承认犯罪事实,并详细交代作案经过,有问必答,没问的也自动和盘托出。更可恶的是,凶手在犯案后装作若无其事,与妻子外出晚饭,与母亲共进早餐。
据悉,凶手的母亲和哥哥都是精神病患者,哥哥病发时自杀身亡;被拘捕后,凶手在青山医院接受了近三年的治疗。案件在2017年年底开庭,辩方律师以“被告精神状况不宜答辩”为由申请终止聆讯,但申请被陪审团驳回。之后,案件再次开庭,青山医院主诊医生强调,凶手接受治疗是在案发后的事情,行凶时没有受精神病影响的迹象,之前也从未有过相关疾病的求诊记录。最终,凶手被判处谋杀罪成立,终身监禁,未再上诉。






